提議者 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
已附議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3個附議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資料:
菸草控制是指通過消除或減少人群消費菸草製品和接觸
菸草煙霧(Tobacco Smoke)
,旨在促進其健康的一系列減少菸草供應、減少菸草需求和菸草減害(Tobacco Harm Reduction)的戰略。
菸草煙霧同時有二手煙、三手煙等問題。
因此提案將現行菸防制法(Tobacco Hazards Prevention Act)名稱,
更正為煙害防制法(Smoke Hazards Prevention Act),讓台灣煙害防制標準與國際接軌。
讓傳統香菸危害的觀念,擴及到菸草煙霧的危害,確實杜絕煙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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