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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2、 為減少未婚朋友參加聯誼活動之經濟負擔,如政府機關分攤2成之活動費用,您會有參加意願嗎?

發布於 2016-01-15 截止於 20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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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0年舉辦之「喜相逢-未婚青年國家公園聯誼知性旅遊活動」,本部與參加活動者各負擔5成費用;101年舉辦之「花漾心、田園情-未婚青年聯誼活動」,因增加梯次,讓更多未婚者都有機會參加,爰將同樣之預算經費分攤各梯次,故活動費用,8成由參加者自行負擔,其餘2成由本部補助。


參考其他直轄市、縣(市)舉辦未婚聯誼活動,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大部分由參加者自行負擔全額,少部分基於經費預算,會分擔1、2成。


為吸引單身者參加聯誼活動,減少經濟負擔,如政府機關分攤2成之活動費用,您會有參加意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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