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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外交部 經濟部 衛生福利部 核能安全委員會 農業部

1 政策調整相關:政策要從地區管制轉變為風險管制是否合理?(政策總說明)

發布於  2016-12-25  截止於  2017-01-08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22 留言 3 已關注

「政府想做的政策調整就是『放鬆』管制?」
「政策調整的規劃真的有科學依據嗎?哪些品項的食品會受到影響?」
「除了一般食品,酒類、寵物食品的管制措施又是如何呢?」

 

在《政策意見徵詢總說明》頁,我們介紹了本次意見徵詢的原委;現在,歡迎您進入《子議題1》的討論頁面!這個章節的爭點主題是與「政策調整」相關的總說明,包含的爭點內容如下:

 

  • 1-1 政策調整的整體說明
    1-1-1 所謂政策調整就是放鬆管制?
    1-1-2 政府要開放進口含輻射食品?

  • 1-2 調整依據
    1-2-1 政策轉變的科學基礎是什麼?
    1-2-2 由雙證改單證的依據?如何證明低風險?
    1-2-3 核災發生時及發生後「災區」的定義,和政策有什麼關係?
    1-2-4 選擇商品類別與品項要開放或管制、調整強度的判斷依據是否清楚、合理?
    1-2-5 是否放入科學角度、科學證據的資訊?
    1-2-6 現有管制政策檢討
     

  • 1-3 調整產品品項
    1-3-1    哪些食品的管制會有調整?
    1-3-2    核災前後輸入產品品項差異    
    1-3-3    常吃的日本食品輸入的產品品項有哪些?    
    1-3-4    對酒與寵物食品的管制方式為何?
     

  • 1-4 與國際比較
    1-4-1    政府的管制措施比其他國家還要好?    
    1-4-2    其他國家的管制思維及邏輯為何?美國的管制情況?
    1-4-3    聚焦加工品與他國之比較
     

  • 1-5 與核電政策關聯
    1-5-1    政府調整進口食品管制方式根本與「廢核」理念與主張相悖?
    1-5-2    政策調整意味人類有能力處理核災,能夠透過管理與核電共存?
    1-5-3    臺灣食品進口政策調整將成為日本政府「重啟核電」計畫的有力支持?

 

我們也把《公聽會初步爭點回應》中,屬於《爭點1》的內容節錄如下,歡迎您在瀏覽有興趣的內容後,留言提問或給予我們政策建議。先在此謝謝各位的參與!
 


小提醒:瀏覽後若對本章節爭點沒有想留言,歡迎回到《政策意見徵詢總說明》,瀏覽「其他子議題」的內容喔!

機關回應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2016-12-25

【公告】您的留言將被如何回應呢?

我們將在第一場公聽會(105年12月25日)開始進行本專區的意見蒐集,並在最後一場公聽會(105年1月8日)結束。蒐集到的留言,依據時間點:

 

〔12月25日 ~ 12月31日的留言〕最晚將在1月1日前,由各部會以綜整方式回應。
〔01月01日 ~ 01月06日的留言〕最晚將在1月7日前,由各部會以綜整方式回應。

 

當您的留言被收錄、被回應時,將由食安辦小編留言通知您。如果對於部會的回應仍有想繼續深入提問處,也歡迎繼續留言,進行更深入的政策提問互動。除了在本平台進行回應,各部會亦將針對未曾於實體會議提出之寶貴意見,納入第二、第三次公聽會的簡報或爭點資料內容

 

在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與建議!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2016-12-25

【公告】2016.12.25 - 2016.12.31的網友留言彙整 & 部會綜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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