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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2.文化建設部門

發布於  2015-06-05  截止於  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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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建設部門

一、發展目標

花蓮多元文化族群共存所形成的文化特色,是花蓮珍貴的無形資產。發揚在地文化,除了創造良好的文化設施環境外,人才的培育及產業的鏈結亦是重點。因此善用地區資源培育人才、創造關聯產業鏈結,向下深化在地文化認同,向上提升至國際水準為本縣文化部門施政之首要目標。

二、發展構想

(一)    多元文化並存,深化在地認同

改善本縣客家、原住民等藝文公共空間,並整合培育、發掘原住民樂舞演出人才,以及推廣客家民俗慶典、染色文化等,藉此增進縣民對於在地文化接觸及認同,同時保存多元族群之特色。

(二)    樹立文化品牌,躍升國際水平

保存及發揚本縣特有石雕、木雕等工藝特色文化產業,從累積文化藝術資產、促進國際間文化交流、落實地方教育至文創產業鏈形塑,進行整體行銷、媒合及輔導以樹立本縣文化品牌,成為全國性甚至國際性觀光消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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