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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建置廢食用油管理專用工具,加強廢食用油流向查察

發布於  2015-07-15  截止於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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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廢食用油管理專用工具,加強廢食用油流向查察

依行政院前院長於103年9月17日主持之記者會對外宣布8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其中針對目前尚未納管之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商產出廢食用油,本署已於103年9月15日函頒「廢食用油訪查作業原則」,分「訪查宣導」、「複查輔導」及「稽查取締」三階段實施,要求各環保局啟動全面訪查,藉以完全掌握我國廢食用油產源情形。

同時,配合本署多項廢食用油管理政策之推動,亦建置多項管理專用工具,以加強廢食用油流向查察:

(一)開發工作證核發管理平台

提供「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管理」及「清除機構與再利用機構管理」二大功能,前者供管理單位登載轄內回收個體戶之清查結果(含名冊、數量、基本資料)及輔導成果(含輔導申請清除許可證或同業結盟之輔導歷程及結果);後者供管理單位建立轄內清除機構與再利用機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清冊,包含回收工作證(含工作人員及車輛)核發及套印作業等功能。

(二)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新增廢食用油申報專區

為使IWR&MS之各列管角色(產源/清除/處理/再利用)可於單一區域進行廢食用油清運之申報及確認,並使主管機關可掌握指定及非指定申報事業產生之廢食用油整體清理流向,故建立「廢食用油清運申報專區」,提供遞送聯單、營運紀錄等廢食用油清運情形之申報功能。

(三)開發廢食用油申報APP

為掌握廢食用油產生量及相關流向,及簡化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申報營運紀錄之繁瑣流程,爰建立廢食用油申報App,利用科技工具APP進行簡易申報,於收受廢食用油時憑以刷取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上之QR code以及合格清運機具之QR code,便可利用廢食用油申報App進行申報收受非指定事業之營運紀錄,解決清除機構需逐筆申報營運紀錄之困擾,亦可使夜市、攤商確保廢食用油之合法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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