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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邊境查驗、輻射檢驗方式:政府對於進口食品管制的方法、檢驗技術與量能,能為食安把關?

發布於 2016-12-25 截止於 2017-01-08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8留言 0 已關注

「我相信你們有很嚴的法規,但我不相信執行落實的狀況!」
「邊境檢驗的人力、物力、財力足夠嗎?」
「檢測的儀器、實驗室、設備都沒問題嗎?有辦法考量到體內暴露的問題嗎?」

 

在《政策意見徵詢總說明》頁,我們介紹了本次意見徵詢的原委;現在,歡迎您進入《子議題4》的討論頁面!這個章節的爭點主題是與「邊境查驗、輻射檢驗」相關的說明,包含的爭點內容如下:

 

  • 4-1 邊境相關
    4-1-1    政府邊境把關的能力可以信賴(包括人力、物力、財力,排擠效應等)嗎?
    4-1-2    政府有能力防範非法或走私商品進入市場(查緝、責罰、受害求償)?
    4-1-3    臺灣對於日本食品的管制點(如邊境、產地...)在哪裡?
        
  • 4-2 檢測相關
    4-2-1    檢測方法的說明
    4-2-2    目前的容許量是否合理?是否有臨床醫學等的評估?
    4-2-3    臺灣的檢測標準比日本、國際更高?
    4-2-4    低量輻射體內被曝問題(與標準、檢驗都有關)及輻射攝入體內問題(如:攝入鍶)
    4-2-5    食藥署公布微量檢出的兩百多項品名、送件日期?
    4-2-6    加工食品透過稀釋的話,如何把關?
    4-2-7    民間可以完全信賴政府檢測項目與標準的設定?民間可以完全信賴政府的標準、方法、儀器、數據?
    4-2-8    民間自行檢驗、檢測必須通過官方認可(包括儀器的校正)?
         

我們也把《公聽會初步爭點回應》中,屬於《爭點4》的內容節錄如下,歡迎您在瀏覽有興趣的內容後,留言提問或給予我們政策建議。先在此謝謝各位的參與!
 

 

小提醒:瀏覽後若對本章節爭點沒有想留言,歡迎回到《政策意見徵詢總說明》,瀏覽「其他子議題」的內容喔!

機關回應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2016-12-25

【公告】您的留言將被如何回應呢?

我們將在第一場公聽會(105年12月25日)開始進行本專區的意見蒐集,並在最後一場公聽會(105年1月8日)結束。蒐集到的留言,依據時間點:

 

〔12月25日 ~ 12月31日的留言〕最晚將在1月1日前,由各部會以綜整方式回應。
〔01月01日 ~ 01月06日的留言〕最晚將在1月7日前,由各部會以綜整方式回應。

 

當您的留言被收錄、被回應時,將由食安辦小編留言通知您。如果對於部會的回應仍有想繼續深入提問處,也歡迎繼續留言,進行更深入的政策提問互動。除了在本平台進行回應,各部會亦將針對未曾於實體會議提出之寶貴意見,納入第二、第三次公聽會的簡報或爭點資料內容

 

在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與建議!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2016-12-25

【公告】2016.12.25 - 2016.12.31的網友留言彙整 & 部會綜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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