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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5.基礎建設部門

發布於  2015-06-05  截止於  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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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礎建設部門

一、發展目標

基礎建設部門主要提供花蓮縣民生活相關的基礎建設建置,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打造宜居城市。在完善民生所需基礎設施之餘,間接提供花蓮縣觀光、產業發展之根基。期待透過本方案的提出,提升花蓮縣基礎設施的服務水準,建立宜居城鄉。

二、發展構想

  • 基礎設施整治維護

  透過下水道整治及排水設施的改善、環保回收設施改善、市場整建轉型兼具觀光功能等設施,讓花蓮縣的基礎建設完善,徹底改善民眾生活。

  • 建構綠色基盤

  改善城市灰基盤建構城市綠肺為主,透過改善灰基盤,如道路、公園、機關用地、學校、閒置空地等,將種植大量林蔭常綠大樹、改善城市低衝擊發展LID設施。

  • 加強資訊基礎建設降低數位落差,整合政府數位資源

  透過Wi-Fi的熱點建置,提高全縣的無線網路覆蓋率,有效提升公務效率及觀光輔助資源。另外透過公務資料數化及整合,提升行政效率並促進資料使用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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