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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數位發展部

第四點 數據之公益提供

發布於 2023-09-01 截止於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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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點內容

四、數據之公益提供

(一)資料持有者自願、無償提供數據用於公益目的,宜確認符合下列條件:

1. 依法有權向他人提供數據。

2. 數據利用者或數據公益運作者之目的符合公益。

3. 該數據之提供,不致損害利害關係人權益。

4. 所提供之數據正確、完整、合於公益利用目的。

5. 所採取之數據提供方式具備充分安全性。

6. 對數據提供活動,保持充分準確之紀錄。

(二)資料持有者宜採取本指引第三點第三款所列措施,以利提升數據公益提供之成效。

本點說明

1. 第一款說明為公益目的提供數據之基本條件。

2. 資料持有者於可行範圍內,亦宜採取措施提升數據公益利用之成效,爰訂定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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