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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增訂著作財產權人不明強制授權制度(「孤兒著作」之強制授權)

發布於  2016-05-02  截止於  201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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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題說明:

民眾想要利用某一作品,卻不知道權利人是誰,或無法與權利人取得聯繫,因此無法取得授權時該怎麼辦?

二、目前的著作權法:

目前的著作權法沒有規定,因此想要利用這類「孤兒著作」,目前是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的程序向智慧局申請「強制授權」許可:

  1. 民眾先向智慧局提出資料,證明已盡一切努力,例如與出版社或發行人聯繫、透過媒體與網路搜尋(包括登報30天)、向著作權人組織查詢等,仍然無法向權利人取得授權。
  2. 智慧局查證屬實後,由智慧局許可民眾利用,並決定使用報酬金額。
  3. 民眾向法院提存使用報酬金額後,便能在許可範圍內利用該著作。

但是目前智慧局是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規定負責辦理這項業務,然而文創法的範圍僅限於文化創意產業,無法兼顧一般大眾的需求,不符合社會發展需要;且因為智慧局仍須調查是否真的無法找到權利人,民眾常須等待行政程序而無法與民眾希望即時有效利用著作的需求相符。

三、智慧局修法後:

智慧局修法後,將孤兒著作強制授權制度訂入著作權法中,讓申請強制授權的範圍不再侷限於文化創意產業,讓一般民眾亦能使用此制度利用他人著作。

此外,修法後將增加保證金制度,讓民眾於審查期間內提存保證金後,便可以先利用作品,以符合民眾迅速利用著作的需求!

對於智慧局的修法,如果您有任何看法或意見,歡迎提出讓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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