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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3.原住民永續經營部門

發布於  2015-06-05  截止於  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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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住民永續經營部門

一、發展目標

原住民族群佔花蓮縣四分之一,過去因部落基礎生活及生產條件不足,使得族人選擇離鄉背井,離開部落來至城市及都市地區工作,導致原住民族文化無法延續傳承,部落逐漸萎縮,對於土地的記憶也漸漸凋零,這將是臺灣文化資源巨大損失,然而仍有許多族人對於家鄉部落保有著深厚情感,不時舉辦返鄉活動。

因此,強化部落基礎生活機能,培育並留住在地人才進而提振部落經濟永續經營為重要工作之一。

二、發展構想

(一)    提升部落基礎建設與打造宜居生活空間環境

  建置原住民基礎生活建設,改善並加強生活品質及條件,提供良好照護與協助,落實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使得原住民民族能擁有良好生活環境。

(二)    培育原住民族傳統藝術及文化人才

  扶植並推動原住民族傳統藝術及文化之人才培育訓練,藉由相關演出及活動的表演,讓世人可以更加了解原住民族的文化特色,從根本人才培育乃至表演及文化傳承。

(三)    原住民族產業推廣及行銷

  透過原住民族原有之產業升級及整合行銷,以個別部落特色結合文創產業提升產業附加價值,同時透過相關活動舉辦及硬體設施興建,推廣原住民族產業,進而振興部落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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