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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13.計畫管考部門

發布於  2015-06-05  截止於  20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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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管考圖示

一、發展目標

計畫管理考核部門主要依循行政院「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上位計畫推動原則,採動態規劃、滾動檢討方式分年有效監督回饋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以具體落實各項行動計畫的執行,打造花蓮縣社會、經濟與環境之永續發展目標。

二、發展構想

透過顧問團隊之專業諮詢,有效整合各方意見,提升本府工作效能,對應「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之促進多元族群共榮發展,以擘劃完成花蓮縣四年一期之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並帶動花蓮縣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促進花蓮地區永續發展。以管考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對社會發展之整體影響,每年度監測項目應包括貧富差距、醫療、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等領域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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