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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4、您認為競選活動規範有無檢討必要?

發布於  2015-06-10  截止於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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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對於競選活動的規範,包括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提供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而且在從事選舉相關議題做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時,應該公平、公正的處理;同時,報紙、雜誌刊登競選廣告應載明刊登者的姓名;投票日前10天不得再發布與選舉有關的民意調查,以及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的限制等等,都訂有詳細的規定,這些規定有没有檢討修正的必要,一併歡迎提供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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