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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11:遵循易用性原則

發布於  2018-01-16  截止於  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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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11:遵循易用性原則

        在服務生命週期各階段,藉由實際使用者親自體驗,確認服務的易用性,建立簡單直覺的服務介面與流程。

 

  為讓所有使用者(包括數位弱勢) 在不需要幫助下便可以成功使用服務,機關宜以簡單、清楚、快速及一致性的服務體驗為目標,盡可能讓使用者第一次使用數位服務就能順利完成。

 

歡迎大家提出相關意見,作為後續修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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