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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

準則8:以開放為優先

發布於 2018-01-16 截止於 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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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8:以開放為優先

        採用符合開放標準可重複使用的解決方案,引進民間創新能量,降低提供服務總成本。

  

      為節省服務開發時間及總成本,機關宜以開放為優先,設計和建立服務,同時透過開放資料及開放源碼,激勵民間創新優化服務,並採用符合開放標準且通過測試、可重複使用的共通平台及元件,快速精進服務。

 

歡迎大家提出相關意見,作為後續修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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