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最新消息

類別一般公告

交通部已於107年1月5日回應【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之提議

2018-01-05

交通部已於107年1月5日回應【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之提議,詳情請點選議題連結查閱。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