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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修正台灣所有涵蓋交通之法律包含考照 檢舉等

提議者 Трамп Дональд Джон

已附議5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11-04
檢核
2020-11-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1-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基於多數人民對於道處法7-1多為不信任甚至是強烈反對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939b078-5dc2-43c9-b545-7ee228d81c4b
  2. 基於以上原因檢舉原因就是違規,而違規原因則是濫發駕照,跟執法忽悠
  3. 因此提議廢除台灣現有的轉而引用日本,基於中美皆屬內陸國家因此很多交通法不適合海島國家
  4. 從發駕照開始規範,並且立法限縮人民對於交通的干預權,轉而外包讓國際企業Google等大量使用街景車取代原本人民的檢舉權跟基於警察不足的舉發權
  5. 當然因為基於日本法律因此二段式轉彎上限車輛降至50cc機動力不足60之車輛,國道高速也遵循國際規範履行WTO協議無須簽署自願被殺文件即可依法上路
  6. 酒駕也是依照日本規格採取連坐罰制度,是公司應酬就公司 7當事人10 販賣酒的7 同車無喝酒的7比例的法律責任,如有肇事使人傷亡則吊銷駕照3年輕傷數週恢復/5年中傷數月恢復/7年導致截肢等重傷,監理所可拒絕讓肇事者再次考過/無期限,導致ICU甚至是死亡,並且在法律資料註記有酒駕紀錄
  7. 同於日本將逼車不禮讓行人列入刑法

利益與影響

這樣考照從嚴,舉證從實,舉發從速,這樣可樣讓警察安心不用管交通違規這種小事

這樣也可降低交通肇事率  酒駕肇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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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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