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郭先生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部已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案目前進展及本部之回應規劃:本案係民眾於本(109)年9月28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提案「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並於本年11月3日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定,應於110年1月3日前正式回應。
考量本案訂於本年12月30日召開「開放政府第85次協作會議」,為綜整與會者意見及相關參考資料,爰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五)規定,權責機關得延長回應期間(不得超過二個月),延長回應期限於110年3月3日前正式回應。
研商辦理情形
將於110年3月3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正式回應時說明。
後續推動規劃
將於110年3月3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正式回應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