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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農業部 農業部漁業署

農業部公告:預告「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una Longline Fishing Vessels Operating in the Maritime Area Subject to the Fisheries Agreement Between Taiwan and Japan"

發布於  2025-03-20  截止於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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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 農漁字第1141532641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及第五十四條第五款。

三、「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鑒於本次預告修正內容主要係配合第11次臺日漁業委員會決議,且為因應114年漁季(每年4月至7月)將至,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

(三)聯絡人:林技正。

(四)電話:(02)23835936。

(五)傳真:(02)23327395。

(六)電子郵件:shihhsun@ms1.fa.gov.tw

 

部  長 陳駿季



鮪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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