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Scrappage and Subsidy for Reducing Air Pollution Emissions by Replacing Old Vehicles With New Ones"
發布於
2024-10-11
截止於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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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 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18條第5項。
三、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大氣環境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 聯絡人:劉技正
(四) 電話:(02)23117722分機6323
(五) 傳真:(02)23711394
(六) 電子郵件:lichun.liu@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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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環境部已於113年12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環部空字第1131085287號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Scrappage and Subsidy for Reducing Air Pollution Emissions by Replacing Old Vehicles With New Ones"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24-12-03
綜整回應:
謝謝您關心環保議題,本次預告修正「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係延長既有車輛汰舊換新減量效益補助政策,並配合空氣污染排放量抵換媒合制度,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及配合推廣電動化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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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預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修正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環部空字第1131064952號主 旨:預告修正「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8條第5項。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大氣環境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三)聯絡人:劉技正(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6323(五)傳真:(02)23711394(六)電子郵件:lichun.liu@moenv.gov.tw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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