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Titanium Extended Gamma Nail (≧180mm) as the Balance-billing Medical Device under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發布於 2018-12-18 截止於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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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 衛部保字第1071260564E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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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廢止「鈦合金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80mm以上)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旨揭原公告如附件。原衛生福利部(以下稱本部)107年5月14日衛部保字第1071260225號公告「鈦合金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80mm以上)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為使原公告之特殊材料名稱與其醫療器材許可證仿單所登載之材質一致,本部於107年12月13日以衛部保字第1071260564M號公告預告訂定「特殊材質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爰配合辦理原公告廢止。
四、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二) 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4樓
(三) 電話:(02)85906739
(四) 傳真:(02)8590604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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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4日 衛部保字第1071260225號 |
主 旨:訂定「鈦合金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80mm以上)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一日生效。
依 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訂定「鈦合金加長型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80mm以上)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依本保險全額給付之鈦合金伽瑪髓內釘組(長度170mm)為給付上限,並由保險對象自付其差額。
部 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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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8年5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