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2-3 and 61 and Supplementary 1 and 1-1 of Article 16 of "Road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0-06-05 截止於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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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交路字第109500674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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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二條之三、第六十一條及第十六條附件一、附件一之一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本案修正內容係鬆綁五公噸以下大貨車使用管理規定,基於各界對前揭修正規定有儘速實施之期待,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51。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tsc_lin@motc.gov.tw。
部 長 林佳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二條之三、第六十一條及第十六條附件一、附件一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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