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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預告「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Bedside Sleeper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0-05-27 截止於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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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109522
經標二字第10920003340

主  旨:預告訂定「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訂定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查美國於西元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間發生二十餘起床邊嬰兒床召回案例,其風險為兒童於折疊之床側板上或上方造成窒噎。考量使用品質不良之產品,嚴重時可能導致摔落或窒息身亡之不幸事件,另本局於民國一百零八年辦理「床邊嬰兒床」市場購樣檢測計畫,檢測十件床邊嬰兒床商品,「品質項目」均不符合該標準規定,「中文標示」有十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已涉及危害嬰兒安全之疑慮,具急迫性,爰本案預告公告周知期間縮短為三十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4號。

() 電話:(02)23434541,聯絡人:邱奕傑。

() 傳真:(02)23922402

() 電子郵件:jay.chiu@bsmi.gov.tw

局  長 連錦漳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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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8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 經標二字第10920004770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訂定「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Bedside Sleeper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regulations shall be taking into force from 1st, Januar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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