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6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echnical Skills Certification"
發布於
2024-09-05
截止於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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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 」第六條附表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 修正依據:規費法 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
三、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l.gov.tw )「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 聯絡人:楊技士。
(四) 電話:02-89956131。
(五) 傳真:02-89956139。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何佩珊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3年12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勞動發能字第1130518900號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6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echnical Skills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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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預告「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勞動發能字第1130513211號主 旨: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勞動部。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三、「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三)聯絡人:楊技士。(四)電話:02-89956131。(五)傳真:02-89956139。(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何佩珊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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