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6-06 截止於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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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發文字號:經授地礦字第113590038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土石採取法」第七條之一。
依 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土石採取法」第七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gsmma.gov.tw/)、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https://law.moea.gov.tw/)(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定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三)電話:(02)23113001分機423。
(四)傳真:(02)2311238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定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