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預告「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the Distant Water Fisheries Permit and Catch Certificates"
發布於
2024-04-16
截止於
2024-06-17
討論(尚餘0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訂定「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 訂定依據:規費法 第十條第一項。
三、 「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站(網址:https://www.fa.gov.tw )「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遠洋漁業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
(三) 聯絡人:張小姐。
(四) 電話:(02)23835904。
(五) 傳真:(02)23327397。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代理部長 陳駿季
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農業部公告:預告「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農漁字第1131532109A號主 旨:預告訂定「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農業部。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三、「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站(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遠洋漁業組)。(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三)聯絡人:張小姐。(四)電話:(02)23835904。(五)傳真:(02)23327397。(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代理部長 陳駿季遠洋漁業作業許可及漁獲證明書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