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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7條、第9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Disposition of Commodities Failing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1-07-09  截止於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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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經授標字第110200506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三、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電話:02-33435195,聯絡人:黃俊偉。

(四)傳真:02-2343178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21-09-17

綜整回應:

本草案已於11097日完成法制化程序預告,感謝各位的查閱;後續本部將依法辦理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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