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abeling Criteria for Low Energy Air Guns for Recreation"
發布於 2020-04-09 截止於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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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4月7日 經商字第109024036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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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一條。
三、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商業司第三科)。
(三)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7。
(四) 傳真:02-23922944。
(五) 電子郵件:pclee@moea.gov.tw。
部 長 沈榮津
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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