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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the Categories and Scales of Food Businesses Required to Employ Professionals With Vocational or Technical Certification" (former name: Category and Scale of Food Businesses That Shall Have Professionals With Vocational or Technical Certification)

發布於  2025-06-16  截止於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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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衛授食字第1141300406號

主  旨:預告修正「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三、「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唐副研究員

(四)電話:02-27877369

(五)傳真:02-2653736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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