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Building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Article 12 of "Building Structures" and Article 92 of "Buildings Facilities" under "Build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0-03-06 截止於 2020-05-05
討論(尚餘0天)
1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台內營字第1090803343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構造編第12條及建築設備編第92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構造編第12條及建築設備編第92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及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345#2693
(四) 傳真:02-8771270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構造編第十二條及建築設備編第九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1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