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17-03-15 截止於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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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
台內戶字第1061200272號
主 旨:預告訂定「撤銷國籍變更案件審查會設置及審查作業要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國籍法第19條第5項。
三、「撤銷國籍變更案件審查會設置及審查作業要點」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部戶政司陳述意見,俾作為研訂參考。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戶政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三) 電話:02-23565091
(四) 傳真:02-2356647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