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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社會保險司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3條、第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7 of "Regulations for Joint Drafting of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Fee Schedule and Reference List for Medical Services"

發布於  2025-03-03  截止於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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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3月3日 衛部保字第1141260079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三條、第七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三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法令規章/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能及時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使醫療服務項目儘早納入健保給付,避免影響保險對象之權益,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二)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4樓

(三)聯絡人:周副研究員

(四)電話:(02)85906745

(五)傳真:(02)8590604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三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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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4年3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 衛部保字第1141260113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3條、第7條條文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7 of "Regulations for Joint Drafting of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Fee Schedule and Reference List for Medical Services"

機關綜整回應

社會保險司 2025-03-24

綜整回應:

您的留言非屬本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預告之內容,歉難回應,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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