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Mutual Aid Style Educare Services in Workplaces"
發布於 2020-06-17 截止於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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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告 |
臺教授國部字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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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3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0條第5項。 三、「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本次修正考量其性質單純,且為使各單位設置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有所依循,有儘速修正之必要,爰將公告天數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2-7736-7779。 (四) 傳真:02-2351-232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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