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4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Equalization of Land Rights Act"
發布於 2020-09-04 截止於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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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日 台內地字第10902645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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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86條規定。
三、「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三) 電話:04-22502261
(四) 傳真:04-2258532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本部為配合政策需要擬設置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因有其急迫性且無影響民眾權益,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6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徐國勇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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