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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25-02-19  截止於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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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台財稅字第113046289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郭稽查。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558。

(五)傳真:(02)2396-9038。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4年8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 台財稅字第11404564730號

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Article 5, 6 and 8 of the amended standards have come into force since 1st, January 2025)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 2025-08-08

綜整回應:

本案「外界意見及財政部回應綜整表」已公開在財政部賦稅署全球資訊網站「公開資訊/法規草案預告回應」項下網頁(請點選址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_374?cntId=3b614a5a613547a99a8ffd6433a896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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