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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7條、第8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7 and 8 of "Regulations on Evaluation, Retraining and Management for Worksite Director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5-05-22  截止於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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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 台內國字第114080548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7條、第8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營造業法第31條第6項。

三、「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7條、第8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38號

(三)聯絡人:陳助理工程員

(四)電話:(049)2352911分機253

(五)傳真:(049)2352701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劉世芳



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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