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 for Domestic Vitamins Tablet and Capsule Food Products"
發布於 2017-08-28 截止於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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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衛授食字第10613009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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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廢止「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三、「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原公告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800轉7331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廢止理由(請參見PDF)
附件(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