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Standards for the Small-sized Partnerships or Sole Proprietorships Specified in Paragraph 2 of Article 82 of Business Entity Accounting Act"
發布於 2019-04-16 截止於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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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經商字第10802407090號 |
|---|---|
| 主 旨:預告訂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
三、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五萬元以下之獨資或合夥商業。」
四、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重大政策」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4。
(四) 傳真:(02)2341-040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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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8年7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