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abeling Criteria for Apparel and Garments"
發布於 2017-12-26 截止於 2018-02-26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 經商字第10602427170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服飾標示基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一條。
三、服飾標示基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焦點消息/重大政策」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商業司第三科)。
(三)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7。
(四) 傳真:02-2392294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商業司司長信箱。
部 長 沈榮津
服飾標示基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