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0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the Domestic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發布於 2021-04-09 截止於 2021-04-23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 衛部護字第1101460118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十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五條。
三、「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及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規定修正本細則第二十條有關檢察署之用詞,性質單純且無涉民眾權利義務事項,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
(三) 電話:(02)8590-6675
(四) 傳真:(02)8590-606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5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