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and Youths Welfare and Rights Act"
發布於 2019-09-09 截止於 2019-11-08
討論(尚餘0天)
2 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衛授家字第1080600965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7條。
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網址:http://www.sfaa.gov.tw)網站。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辨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5樓
(三) 電話:(04)22500816
(四) 傳真:(04)22502903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2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