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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and 1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xemption from Cert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Products"

發布於  2022-06-15  截止於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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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勞職授字第1110203038號

主  旨:預告修正「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五項。

三、「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laws.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電話:02-89956666轉8310

(四)傳真:02-8995666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1年10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 勞職授字第1110205566號

勞動部令:修正「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第10條、第17條條文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and 1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xemption from Cert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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