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f the Medical Park about Land-use and Usage"
發布於 2018-05-18 截止於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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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經授工字第107204105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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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五項。
三、「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工業發展法令規章」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之3號
(三) 電話:02-27541255分機2725
(四) 傳真:02-2704375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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