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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llection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Fees"

發布於  2022-07-18  截止於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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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經商字第1110241913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公司法第四百三十八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之二、規費法第十條規定。

三、「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次修正係依規費法第11條規定,每三年至少應辦理一次檢討,本準則自最近一次修正日期107年11月8日至今,已逾3年,依規定應定期檢討公司登記規費之收費項目及計算基準;又為適時與合理反映行政機關投入之行政、人力、維護及管理等成本,並落實國家推動使用者付費原則之政策;另考量111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規定之規範對象及於「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為儘速落實執行前開規定之規範意旨,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電話:(02)2321-2200分機8333。

(四)傳真:(02)2394-270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1年11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 經商字第11100754390號

經濟部令:修正「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llection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Fees" (amended regulations have taken into force since 18th, Novembe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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