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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警政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Assembly and Parade Restricted Zone of the Taipei Songshan Airport and Its Immediate Area" and "Assembly and Parade Restricted Zone of the Taichu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and Its Immediate Area"

發布於  2019-12-05  截止於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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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123
台內警字第10808735652

主  旨:預告劃定「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劃定機關:內政部。

二、劃定依據:集會遊行法6條第2項。

三、「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草案總說明、公告表及公告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7

() 電話:02-23219011#6220

() 傳真:02-23579227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草案總說明 請參見PDF

臺灣地區集會遊行禁制區公告表草案 請參見PDF

臺灣地區集會遊行禁制區公告圖草案 請參見PDF

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之草案總說明 請參見PDF

臺灣地區集會遊行禁制區公告表草案 請參見PDF

臺灣地區集會遊行禁制區公告圖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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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2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 台內警字第10908703423號

內政部公告:訂定「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Assembly and Parade Restricted Zone of the Taipei Songshan Airport and Its Immediate Area" and "Assembly and Parade Restricted Zone of the Taichu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and Its Immediate Area"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4th, February 2020)

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 2020-02-18

綜整回應:

一、第一則意見詢問本次公告是否與香港反送中事件相關部分:

目前臺北松山機場及臺中國際機場每日皆有往返日本、韓國、香港及大陸等一線城市之國際航班,本次公告係依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之規定,國際機場係屬集會、遊行之禁制區,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於該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集會、遊行。本次公告劃設禁制區,與香港反送中運動無關。

二、第二則意見詢問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之實際劃設範圍部分:

(一)本次草案劃設範圍係以松山機場地籍圖為基準,輔以道路名稱敘明範圍,範圍無向外延伸,松山機場航廈前方的台塑加油站、民航局大樓、華航教育中心、濱江街866巷內等均屬松山機場集會遊行禁制區範圍內,惟機場週邊緊鄰之民宅、學校非屬松山機場範圍,故三民國小非屬本次劃設之範圍。
(二)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之規定,重要軍事設施地區週邊範圍,須由國防部劃定公告。故本次公告內容不含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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