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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8條之1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and Concurrent Serving Restrictions and Matters for Compliance by the Responsible Persons of Insurance Enterprises"

發布於  2026-05-08  截止於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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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金管保壽字第1150491345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八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七條之一第一項。

三、「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232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張科長

(四)電話:02-8968-0763

(五)傳真:02-8969-1300


主任委員 彭金隆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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