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預告「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3條、第4條附件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Supplementary 1 of Article 3 and 4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ng Ocean Freight Forwarders"
發布於
2024-12-18
截止於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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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 修正依據:航業法 第四十三條第二項。
三、 「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 ),「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資訊/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聯絡人:邱科員。
(四) 電話:02-8978-6868
(五) 傳真:02-2701-848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
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機關綜整回應
交通部
2025-04-29
綜整回應:
查本管理規則附件2填表說明已敘明『非屬本國籍者於備註欄註明國籍』,爰現行附件尚符合臺端建議之多元身份友善宗旨,另考量本次修法目的係為統一航業法所轄各業別管理規則之一致性,爰本次暫不予修正。臺端建議內容,將納為後續修法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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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預告「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3條、第4條附件1修正草案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交航(一)字第11398003963號主 旨:預告修正「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交通部。二、修正依據:航業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三、「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資訊/公告發布令」網頁。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三)聯絡人:邱科員。(四)電話:02-8978-6868(五)傳真:02-2701-848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第四條附件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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