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Duty-Free Shops"
發布於
2026-07-02
截止於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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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 修正依據:關稅法 第六十一條第四項。
三、 「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 )「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 聯絡人:許專員。
(四) 電話:02-25505500分機2753。
(五) 傳真:02-25508128。
(六) 電子郵件:auditor@customs.gov.tw 。
(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5年9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
台財關字第1151025748號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Duty-Free Shops"
機關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6-08-31
民眾提問:1.從法律社會學與時代精神出發,本法規完全站在國家稅收與大型財團之資本邏輯運作,忽視了基層勞動者……一案
一、按關稅法第61條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免稅商店除須設置保稅倉庫外,並須與海關電腦系統連線,以確保保稅貨物自進儲其保稅倉庫、移運至免稅商店、銷售予旅客及提領貨物等資料均傳輸至海關電腦系統,爰此,業者須具備一定公司規模(實收資本額 5千萬元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相關電腦連線軟硬體設備,以確保貨物通關、帳務處理及貨物控管均符合規定。
二、業者申請核准登記為免稅商店者,即須具備與海關電腦系統連線之設備及能力,且修正條文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係為配合實務,僅修正作業系統名稱,無涉電腦系統修正,尚無致使發生基層作業人員面臨失業或勞動條件惡化之負面效應,及繁瑣之電子申報、保稅貨物退運規定可能轉嫁成本給消費者等情事。
三、為避免關員頻繁實地稽核免稅商店,影響業者營運,及為確認業者有核對旅客身分無訛後始交付免稅商品予旅客,爰規定業者應設置完善監視設施,供海關事後調閱及查核,以減少業者法遵成本,亦可避免發生消費糾紛,保障旅客權益。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6-09-22
綜整回應:
已依行政院秘書長 112 年 10 月 23 日院臺規長字第 1125021127 A 號函製作其他事項之說明表送刊行政院公報,外界意見表達情形及本部綜整回應,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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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預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7月2日台財關字第1151017295號主 旨:預告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財政部。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三、「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三)聯絡人:許專員。(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753。(五)傳真:02-25508128。(六)電子郵件:auditor@customs.gov.tw。(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部 長 莊翠雲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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