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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n Anti-Money Laundering &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Operations Matters Conducted by Attorneys"

發布於  2021-08-24  截止於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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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法檢字第110045206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

二、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三項及資恐防制法第七條第五項。

三、「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為配合一百一十年國家風險評估報告,有儘快完成修法之必要,爰定公告期間為十五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電話:(02)21910189分機2340。

(四)傳真:(02)238115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蔡清祥



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10年10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法務部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 法令字第11004528200號

法務部令:修正「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JUSTI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n Anti-Money Laundering &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Operations Matters Conducted by Attorn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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