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Supplementary 2 of Article 9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
發布於 2020-06-01 截止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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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農防字第10914714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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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附件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附件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 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11
(四) 傳真:02-23047055
(五) 電子郵件信箱:dereck@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附件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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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8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