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mpensation for Damages Caused by Governmental Usage and Clearance of Casualty Mines"
發布於 2019-08-06 截止於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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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 國作聯戰字第10800015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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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辦理「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第7條修正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10條第1項
三、「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致傷亡之人民,經檢視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至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聯合作戰處徐偉勛中校陳述意見:
(一) 地址:臺北市北安路409號。
(二) 電話:02-23116117轉633347。
(三) 傳真:02-85099673。
(四)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嚴德發
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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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08年10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